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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
有關公立幼兒園調整核定班級數及人數之原則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」第十二點:各校(園)幼生編班情形以該校(園)規定為準,招生後仍會依該學年度實際招收人數調整班級數。 二、有關班級數核算基準,原則上以「實際招收幼兒人數」每班達 18 名(含)以上者,教育局始評估核定 1 班。